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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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硬件设施算准五星,但是房间淋浴水太小,还要先把浴巾打湿再挤水出来才勉强算洗了个澡,房间空调一晚上都只有19度,害得小朋友感冒了,泡温泉第一天人太多只好放弃,第二天去泡了一次,小朋友还补了50,两天的温泉套票啊!我们只泡了一次,还补钱?最差的温泉,一点味儿没有,真是太假了,不想去第二次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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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好的酒店,地理位置和环境都很不错,就是就餐环境比较差,服务人员较少。部分房间的地板有所松动,特别是有地热的房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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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不错!晚上特别凉快,还需要盖被子!底楼有点潮,不过房间有电热毯!温泉水温高!很愉快的一次入住!